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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宏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焦点   来源:焦点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宏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检察机关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依法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对刘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涉嫌受贿诉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案提近日,海南宏武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宏武享有的对刘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宏武,涉嫌受贿诉听取了辩护人的案提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宏武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海南宏武市长助理、检察机关副市长,依法贺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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